回族在饮食方面有哪些习俗?你到回族家做客要注意些什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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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族民俗学的特点

任何一门科学都有其自身的性质和规律,纵观回族民俗学,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:

(一)宗教性

回族基本上是一个全民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,伊斯兰教对回族的形成起了决定性的作用。无论是从回族的族源看,还是从回族的形成乃至在后来的发展中看,伊斯兰教成为一种凝聚力量,起到了纽带作用。伴随着民族的形成和发展而传承下来的回族民俗,具有鲜明的伊斯兰教特色。如伊斯兰教规定的念、礼、斋、课、朝的“五功”,始终成为回族信仰民俗的核心。回族丧葬习俗的主要程序和核心内容至今仍按伊斯兰教规执行。如回族实行土葬,忌火葬,主张速葬,严格执行伊斯兰教“三日必葬”的规定,主张薄葬,且一律平等,只用三丈六尺白布。其他如“抓水”、“穿克番”、“站折那则”等习俗,也都是伊斯兰教处理丧事的基本规定。回族禁忌习俗中的禁食猪肉、自死物、血液;禁饮酒等习俗,也源于伊斯兰教。还有回族婚礼中的念“尼卡哈”仪式以及人生礼仪中的割礼习俗等等,都是伊斯兰教的宗教规定在回族民俗中的具体表现。

(二)民族性

这是回族民俗最主要的特征,是回族心理素质的主要表现形式。由于共同的生产活动、社会生活、政治地位,回族在长期的发展中形成了一种特殊的,仅属于其所独有的风俗习惯,包括心理状态和民族意识。这种民俗,有的虽与伊斯兰教有一定联系,但又不完全等同于伊斯兰教教规,也有别于信仰伊斯兰教的其他民族。如回族爱清洁、讲卫生的习俗,团结互助、尊老爱幼的习俗,回族善于经商的习俗,尤其善于经营皮毛、饮食、屠宰、运输以及金银珠宝等,已成为回族的主要特点。回族的姓氏习俗也很独特,其立姓方式主要取自伊斯兰教中先贤和祖辈经名中的某一字立姓,形成了纳、速、拉、哈、马、海、赛、闪等一大批汉族和少数民族中罕见的姓氏。回族的饮食习俗更具有民族特点。如回族历史上传承下来的全羊席,菜名不用羊,以象征性的别名代称。回族清真菜的烹调方法以涮、爆、炸、馏、蒸、烧、烩、酱、扒、烤为主要特色,各地还形成了许多具有回族特色的风味小吃,饮茶也以盖碗茶和糖茶为主。回族的人生礼仪习俗、武术体育习俗、婚姻习俗、节日习俗等等,都富有典型的民族特色。

(三)区域性

这是回族民俗发展在空间上所显示出来的基本特征。一个民族的风俗习惯、文化传统是不能脱离地方的。回族大分散、小集中,在全国各地由于受一定地域的生产条件、生活环境的制约,其民俗事象在一定程度上具有地方色彩的个性和民族特色。“百里不同风,千里不同俗”(《晏子春秋》),更能表现回族民俗的地域性特点。就回族饮食民俗来讲,形成了不同的风味名菜。如北京回族的涮羊肉,陕西回族的牛羊肉泡馍,兰州回族的牛肉拉面,宁夏回族的羊齐玛、羊肉臊子面、粉汤饺子,青海、甘肃、新疆回族的手抓羊肉,昆明回族的清蒸沙锅鸡,广东回族的脆皮烧鹅,河北、黑龙江等地回族的羊肉小吃。在居住民俗、称谓民俗、服饰民俗等方面,同样具有广泛的地方性特征。特别是东西部和南北方有明显的差异。如西北中年妇女一般戴青色盖头,老年妇女戴白色盖头,而在福建青年妇女戴白色盖头,老年妇女戴青色盖头。就回族婚礼民俗中“撒喜”这一具体环节来说,宁夏、甘肃等地由家中的亲戚将糖、核桃、枣子、花生等果品抛撒给围观的人群;青海由阿匐亲自抛撒;广州、泉州等地先由阿匐将糖果抛给新郎新娘,然后由新郎新娘再抛撒给围观的人群。

(四)复合型

回族民俗中有不少民俗是由多种文化类型互化与整合的结果,表现出了多层次、多形式的复合性特征。最为明显的是回族民俗中既有阿拉伯、波斯民俗文化的基因,又有中国汉族及其他少数民族文化事象,还有伊斯兰教教规表现。从回族的工艺美术民俗看,这种复合性特点非常明显和突出。如回族的清真寺建筑,既有阿拉伯圆柱拱顶式建筑,但更多的则是中阿合壁式或纯中国宫殿式建筑。在图案上,阿拉伯几何图形与中国花叶图案相交织。整个建筑的布局、造型以及内部装饰融阿拉伯民俗文化、汉民族传统文化与回族民俗文化为一体。回族饮食民俗中的复合性特点也很突出。如回族传统食品油香,原为古波斯待客食品,回族的羊肉泡馍,其馍源于阿拉伯地区的托托馍。回族传承的待客食品、传统节日食品馓子以及西北回族中的粉汤饺子,分别源于汉代和唐代汉族的食品。回族丧葬民俗中,既继承吸收了伊斯兰教的有关规定,又有从汉族民俗文化吸收来的事象。如回族给亡人做“头七”。“二七”、“三七”、“四十天”、“百日”等纪念活动,时间上同于汉民族的习俗,回族借用其形式,并赋予了宗教的意义,使之成为回族民俗,与原来汉族习俗在本质上有了一定的区别。回族的服饰民俗、语言民俗,更是阿拉伯文化和中国汉民族文化交融复合的结果。现在回族除了留须、戴白帽、搭盖头、穿青坎肩、点额等习俗外,随着时代的变化,已与汉族着装没有什么大的区别。回族的语言除了口头上还保留一些常用的宗教术语和阿拉伯语、波斯语专用词汇外,基本上都使用汉语言文字。城乡民俗复合的特点也愈来愈明显。

(五)传承性

这是回族历史文化的继承传递。这些回族民俗一般稳定性较强,有些民俗甚至在很长的历史时期也很少有大的变化和变动。还有些民俗,由于受不同社会、不同历史时期的影响,自觉地吸收并形成回族民俗,继续传递,使之不断积累发展。回族见面说“色俩目”的文明礼貌习俗,回族的斋月封斋和开斋节拜节习俗,古尔邦节的宰牲习俗,回族禁食猪肉、自死物肉,禁食狗、驴、骡等不反刍动物以及凶禽猛兽的肉,禁食血液等民俗,代代相传。回族的“踏脚”、“汤瓶功”、“回回十八肘”、“查拳”以及“花儿”、“宴席曲”、弹口弦等民俗,虽然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区域性习俗,但由于它反映了回族人民的心理感情和生活方式,得到了继承、传播和发扬光大。

(六)历史性

回族民俗是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,每个阶段都有不同的民俗。如回族婚姻民俗中,新中国成立以前在回族当中有一夫多妻和童养婚等民俗事象,新中国成立后废除了这些旧的婚姻制度的习俗,实行了一夫一妻制。回族婚俗中撒喜的习俗,源于回族先民中的巨商撒黄金豆粒,后来随着经济社会条件的变化,劳动人民因没有黄金,就用糖果来代替。在姓氏民俗中,这种历史发展的轨迹更为明显。回族先民在唐代来中国时,只有名而无姓;后来取姓,但仍保留回回经名,如马穆萨、王主麻等;再后来直接取汉姓汉名。说明回族民俗在特定的历史阶段各具特色,表现出了回族民俗发展的历史背景和社会形态。

注意回族饮食习惯,不同的民族有着不同的习俗礼仪,这体现了民族之间的文化差异,我们要尊重不同民族的习俗礼仪。

礼物不能有肉食,因为吃清真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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